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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22100/2018-122480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8-05-07 服务对象
发布单位 邵阳县交通运输局 文件编号
信息有效性 长期公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词 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着力解决我县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

邵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邵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2018年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邵阳县交通运输局

  2018413

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年”活动2018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着力解决我县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一年全面推进、两年强化落实、三年巩固提升的要求,现制定2018年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基本制度为抓手,通过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市场等手段,督促企业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以下简称《主体责任规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围绕“一必须五到位”(企业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指导督促企业特别是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规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包括职业病防治、下同)责任制,依法依规构建以“十项制度”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

  (一)规范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责任制。督促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并与责任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配套相应的考核奖制度或措施,保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有关考核奖惩措施在醒目位置长期公示并适时公示考核结果与应用情况。

  (二)规范落实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督促企业建立班组班前会、安全生产调度会、月度安全生产办公会、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安委会会议等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交办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各类安全会议的召开,要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制度措施,监督落实,并做好记录。

  (三)规范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企业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办法》《湖南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三级清单(企业级)》和“隐患清零”相关管理办法,督促企业进一步开展“隐患清零”行动,完成“隐患清零”行动的“升级版”。督促企业建立班组班前、班中、班后安全生产检查(即“一班三检”)、重点对象和重点部位安全生产检查(“点检”)、作业区域安全生产巡查(即“巡检”),周月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复工复产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例检制度,并对各类检查的频次、重点、内容作出具体规定。督促企业树立“隐患即是事故”的理念,建立事故隐患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整改销号制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实施登记管理,逐一落实整改方案、责任人员、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达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要求。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相关领域重大安全隐患评判标准或识别办法,督促企业落实重大隐患“一单四制”管理要求。

  (四)规范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制度。督促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及进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安全科技创新费用等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在交通运输行业高危领域企业有序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工作。

  (五)规范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方案》,开展继续教育、警示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治知识水平和守法意识,使企业负责人和广大从业“心存敬畏、懂得安全”。督促企业严格实施“三级”安全教育,并针对不同岗位特点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取得相应的资格。

  (六)规范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立足建立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开展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评估,根据评估情况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辨识以及分类梳理、评估定级、登记建档、分级管控、公告警示、监测预警等制度,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落实企业、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动态管控。

  (七)规范落实职业病危害预防责任制度。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按规定使用有毒物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开展高危粉尘和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治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防职业病危害。

  (八)规范落实安全技术装备保障制度。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技术装备保障管理体系,制度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能力提升和科技创新,加快安全技术改造,采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材料,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新、改扩)项目安全与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三同时”制度,依照国家法规标准保障安全距离。

  (九)规范落实应急管理制度。督促企业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制定科学、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经常性的岗位应急处置措施的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作场,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十)规范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安制度。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建立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安制度,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的监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专题学习培训、“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形式,引导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安全发展的重要论述和《主体责任规定》,提高行业安全意识,并对学习情况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必须重新参加学习。

  (二)实行严格的安全监管。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进一步推动和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安全红线意识、安全发展理念、依法治安观念,推进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行政审批和日常管理环节中的安全条件审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向企业延伸;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一单四制”工作规范化、有形化、常态化。推动对交通运输行业高危领域全面排查风险点,列出治理时间表,实行“一单四制管理”。

  (四)实施“红名单”“黑名单”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等18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和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对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行为开展联合激励的实施办法》,健全落实联合惩戒和激励机制,有序公布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诚实守信“红名单”和不良行为“黑名单”企业,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实施行业禁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五)实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机制,健全和落实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及时举报或主动排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和制止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发挥“两客一危”车辆不安全驾驶行为举报奖励平台的作用,引导全社会参与监督“两客一危”企业安全生产。

  (六)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各单位加强暗查暗访、计划执法和“双随机”抽查,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四个一律”严厉打击打非治违,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完善安全生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对违法行为当事人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决定的,依法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前)。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把活动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家企业。要组织企业负责人及全体员工深入学习,切实增强其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整改规范阶段(4月21日至630日)。各单位按照制定的方案,精心组织,督促企业对照主体责任特别是“十项规定”的规范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

  (三)强化执法、督促落实阶段(7月1日至1031日)。各单位对辖区内和本行业企业规范落实“十项制度”的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工作到位、效果显著的企业进行宣传推介,对基本制度不健全、不规范、不落实的,依法予以处罚。局机关将适时进行督查,对活动组织不力,活动效果的不明显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31日)。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对本地区、本行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查缺补漏,全面总结。121日前,各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局运输安全股。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主要负责人要专题研究部署,分客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带队检查督导。各类企业要开展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落实企业各层面、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构建起企业内部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切实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要将活动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日常安全管理等紧密结合,做到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相互促进。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考核。各单位要将高危、中小、民营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作为重点,强化督导检查,切实做到经常抓、见常态,深入抓、见实效,持久抓、见长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加大督导频次和力度;对主体责任落实差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集中、整改难度大的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集中进行“会诊”,合力攻坚,确保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到位。“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局对各单位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广泛宣传,加强监督。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监督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在主流媒体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推动活动开展。对企业不作为、消极应付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企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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