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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22100/2014-0004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4-08-13 服务对象 公民
发布单位 文件编号
信息有效性 长期公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词

九公桥镇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及规范化管理

关于印发《九公桥镇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及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各河砂场及挖沙船主: 《九公桥镇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及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已经九公桥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九公桥镇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8日 九公桥镇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及规范化管理 工 作 方 案 为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严厉打击违法采砂行为,保障河道防洪和通航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邵阳县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就我镇河道采砂进行专项整治及实施规范法管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及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由书记刘爱阳任顾问,镇长陈中梁任组长,谢四银、杨红凯、谢露荣、张贵华、彭芳、王智辉、伍阳龙、李桂粱任副组长,王智辉任常务副组长,公安、水利、国土、工商、电力、企管、安监等部门全体人员及全体政府干部、村干部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王智辉任办公室主任,张朝辉任办公室副主任,李桂粱、王中心、曾伟绩、唐世平和水利站全体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二、责任分工 实行干部联码头包船包村工作机制,将镇所有驻村干部、国土所、水利站等抽调人员责任到场到船,共分为三个组,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组长:谢露荣 成员:彭芳、胡爱莲、丁青松、袁丽萍、唐跃国、阮卫东、李文静、张朝辉、覃军生、刘多伟 责任河砂场:枫江王志祥河砂场、余津王妙元河砂场、 金盆湾伍正国河砂场 责任挖砂船:九04(王志祥)、九05(王妙元) 宣传发动和矛盾调处责任村:绍田、黄花、枫江、长排 二组组长:张贵华 成员:蒋刚顺、曾爱社、阳荣华、伍春玲、唐英杰、姚亚菲、彭思思、李锦、李立加、唐鸽、唐世平 责任河砂场:白果曾文元河砂场、白果唐配成河砂场、白果刘稚凤河砂场 责任挖砂船:九01(唐配成)、九06(唐配成)、九08(唐配成)、九03(曾文元) 宣传发动和矛盾调处责任村:塘洪、大湾、白果 三组组长:伍阳龙 成员:潘利红、康向东、谢东风、谢凤英、王中心、曾伟绩、钟迎春、黎良文、唐训发、黄慧、旷情晶 责任河沙场:鸿发河砂场(王坚)、应发河砂场(王应发) 责任挖砂船:九02(李雄)、九07(李雄)、九11(李雄)、九10(唐配成)、九09(唐配成) 宣传发动和矛盾调处责任村:白田、洪元、余津 三、工作职责 1、办公室职责 ①做好日常协调工作。 ②负责整治情况的收集、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③做好挖砂船主工作,引导其进行资产重组,想办法筹措资金,积极参与竞拍。 ④做好拍卖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拍卖顺利、成功。 2、一、二、三组职责 ①按要求将责任挖砂船移至县水利局指定的停靠地点,7月1日上锁封停。 ②7月1日对责任河砂场上锁,停止生产作业。 ③从6月30日起,到责任村召开党员组长会议,统一群众思想。 ④负责协调处理好责任村内一切涉及河道采砂的矛盾纠纷。 3、部门职责 国土所负责依法查处砂石场违法用地和非法买卖土地、资源行为。 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违规采砂行为,为整治工作保驾护航。 其他各部门: ①召开干部职工会议,认真传达县、镇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在思想上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行动上自觉支持整治工作。 ②教育干部职工不参股采砂,已参股的7月10日前退股,并向县纪委书面报告。 ③要求干部职工做好亲属工作,亲属问题不解决,干部停职做工作。 4、村支两委职责 ①召开好党员组长会议,统一党员组长思想,引导沿河群众支持整治行为。 ②书写好30条以上红纸标语,营造宣传声势。 ③及时处理好本村与采砂相关的矛盾,确保矛盾纠纷不出村,群众上访不出镇。 ④看管好本村境内采砂船,发现偷采行为,立即报告。 四、经费保障 镇政府安排专项工作经费5万元,确保此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及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30日之前) 调集各方力量,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强大的声势,切实形成全镇上下一个声音,一个调子。 ①6月28日上午,召开挖砂船主会议,掌握思想动员,宣传政策,统一思想,约法三章。 ②6月28日,召开党政联席(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工作方案和维稳预案。 ③6月29日,召开全体行政、财政、计生干部、水利、国土干部,沿河村固定补贴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和村支书会议,进行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 ④从6月30日起,各村召开党员组长会议,统一沿河群众思想。 ⑤利用横幅,红纸标语宣传,全镇制作横幅30幅,各村书写红纸标语30幅。 (二)依法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8月10日)。 按照“先整治、后拍卖、再规范”的要求,全镇所有挖砂船必须从2013年7月1日起到指定地点靠岸上锁封停,所有河沙码头停止生产,凡在规定时间内拒不靠岸上锁封停的采砂船只和拒不停止生产的砂石场,镇政府将组织专门力量会同县打击组重拳出击,迅速查处,发现一艘打击一艘,发现一处强制关停一处。在确保整治到位的前提下,在7月10日前组织河道砂石资源有偿出让申报。 (三)资源有偿出让阶段(8月10日前)。 要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依法有序地组织河道砂石资源有偿出让,精心做好拍卖前期准备工作,做深做细方案预案。一是积极支持配合拍卖公司实地调查,勘测等工作,真实反映情况,如实提供资料;二是做好拍卖宣传,张贴好拍卖公告,把拍卖的时间、地点、内容、程序、要求等详细的公布于众,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公平竞拍;三是要严密防范窜标、围标、暗箱操作等现象发生,对拍卖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除立即取消竞拍资质外,还要从重打击,确保拍卖过程风清气正、竞争激烈有序。资源有偿出让范围:上至孔雀滩电站大坝下游500米,下止洪元村与白田村交界处上游50米处,共计长度9.66公里,其中可采区7.26公里,禁采区2.4公里,预计总储量470万吨,可采储量280万吨,控制砂石场数3家,挖砂船6艘。 (四)规范管理阶段(8月11日-20日)。 河道采砂和砂石经营市场错综复杂、矛盾交织、专项整治必定会触及部分人的核心利益,我们要坚持从大局出发,坚持把维护稳定放在突出位置,要把问题想充分、矛盾想仔细、办法想足够,坚持矛盾纠纷处理属地原则。一是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未组合利用的采砂船执行奖励政策,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解体且持有《船舶登记证》的净重在20吨以下奖励2万元,净重在20-50吨奖励3万元,净重在50吨以上奖励4万元,凡没有办理《船舶登记证》的采砂船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上岸拆卸的,无论船舶大小一律奖励1.5万元,对未组合的采砂船,在规定时间内拒不上岸的,一律强制解体且不给予任何奖励。奖励资金由镇到县拨回来,再拨付给船主;二是要严格按核定标准办理采砂船只、码头的作业经营许可手续,加强出让标段采砂作业,经营管理,受让方要切实履行出让合同,严格遵守作业规程,确保采砂作业岸上分筛、制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税费征管,规范砂石市场经营,保障航道安全,建立“科学、有序、可控、规范”的长效管理体制;三是要维护砂石市场的价格基本稳定,及时掌控砂石价格波动,对趁整治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砂价、恶意加价的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及规范化管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始终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拍卖过程中“乱作为、反作为”,影响工作顺利进行。 2、严肃工作纪律。所有抽调人员在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及规范化管理工作期间要做到与原岗位脱岗,保证时间和精力,按时到岗到位,无条件服从采砂专项整治及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调配和指挥。派出所要坚决打击阻挠整治工作的行为,为河道综合整治保驾护航,对公职人员参与砂石活动的,要严格依纪依法查处。